一、坚持依法行政,规范税收执法行为 依法行政是税收工作的生命线,是税收工作的基本准则,是推动税收事业科学发展的根本保障。针对一些单位和人员中存在的依法行政意识缺失、观念淡漠、执法行为不规范等问题,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中,要坚持依法行政。一是要认真落实组织收入原则。特别是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稳增长形势严峻、税收收入呈现低速增长态势、有的地方收入吃紧的情形下,尤其要坚持此项原则不放松、不动摇,及时发现和处理应退不退、应抵不抵等虚增收入问题,坚决防止占压、挪用、混库、转引税款等违法违纪行为。二是要规范税收执法行为。认真执行税收法律法规,切实用法治理念统领各项税收工作。 二、继续落实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税务行政裁量权 针对个别单位擅自不按裁量基准实施税务行政处罚、对税务行政违法行为不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甚至滥用行政处罚权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中,各级应继续认真落实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要坚持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倡导以人为本、首违不罚理念,遵循合法、合理、公正、公开和程序正当的原则,按照规定的程序、权限、金额等对税务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基层局行使行政裁量权涉及重大或者复杂裁量事项的,应当将该事项的处理结果报市局审查备案。全系统应在落实好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基础上,逐步探讨加强对税款征收、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其他重要税务行政裁量权的规范,平衡社会关系的复杂性和法律规范的局限性,提高行政效率,实现个案公平。
三、深入推进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科学高效的审批制度 当前,税务行政审批中还存在自设门槛、自行多要求申请人报送资料、申请事项流转环节及签字较多、网上申请办理功能较弱等问题。一是坚持审批项目法定。除法定项目外,各级不得无法定依据设定或变相设定审批项目。二是减少报送资料。除申请事项必须的表格文书和按规定必须存档的资料外,凡国税机关前期已留存或者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可以检索的信息,不能要求申请人重复报送资料。三是优化流程。减少不必要的审批环节和签字,压缩审批时限,公开透明、便民高效。四是积极推行网上审批。拓展网上办税功能,创造条件方便申请人。
四、开展税法援助,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矛盾凸显期,纳税人法律观念和维权意识不断增强。税法援助在协调纠纷、化解矛盾中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也还存在纳税人认知度有待提高、宣传力度有待加大、协调争议能力有待增强等问题。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中,各级要坚持公平正义,继续做好税法援助工作。要倡导人文关怀,以诚相待,积极协调涉税争议和进行税收政策讲解。要依法审查,公正裁决,妥善处理好各方利益关系,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征纳关系和谐,促进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