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签合同的同时,借款就支付给了借款人,那么借钱和签借款合同是同时的。但也有先签订合同,借款在合同签订后按约定的其他时间支付给借款人,则借款合同与合同的履行时间是不同的。而且也存在借款合同签了,但出借人违约,未支付借款的情形。所以法律上还是需要区分借贷合同的签订时间与借款实际支付给借款人的时间。另外按《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据此所以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的生效,与借款到位的时间应该是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