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伤人的,应当由动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如果真的像那位店主所说的,狗是他店员养的,那么确实是应该由店员承担赔偿责任。
即使认为狗是店员养的,但店主允许店员在店内养狗肯定是获得批准的,在店员上班期间,肯定无法照看狗,这点店主是明白的,那么他就有管理好这只狗的义务,但却不好好管理,造成了路人受伤,店员的过错,店主也有过错。
店员因过错造成了路人的伤害店主当然是应该赔偿的。狗只是店员伤人的工具,法律调整的是人与人之间的纠纷,不是人与狗之间的纠纷,因此不能因为是狗伤人所以认为与自己没有因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