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地农民养老保险 可以和城镇职工 养老保险合并的。虽然每个省市自治 区有不同的规定,但是一般来说 ,处理办法基本相同。
1、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同时又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参加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可以按规定折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6年,大病医疗统筹折算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10年)。
2、参保人员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根据其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和折算缴费年限确定养老保障待遇:如果两者相加满15年的,可以按企业退休,享受职工基本养老金;
3、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有两种处理方式:
(1)选择一次性补缴基本养老保险满15年后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
(2)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就是将实际缴纳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折算到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按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办理手续领取待遇。
4、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领取手续时,可以同时一次性补缴满20年的医保年限后,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你好,我母亲34年的2015年政府征地建公路,补偿款给了,但我们村政府占地上60的都有保险补偿金,我母亲却没有,
应该安单位的,,再说两份保险也交不成呀!都联网了信息也能看到的,一个一保国家规定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