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由侵权人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比例)分担责任.1年级的小孩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侵权的,由其监护人赔偿.2. 学校能够证明自己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否则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3.各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诉讼时由法官裁量.
当然学校要负责拉,在学校发生的事故都是学校负责.
那要看是那种,若是皮外伤,学校医务室,或自己会处理,若是骨折,脱臼,就是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