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绳子,第一次用去4分之1,第二次用去5分之1米,则(C )
A、第一次用得较多
B、第二次用的较
C、无法比较。
例如:绳长一米,第一次用去4分之1为0.25米,第二次用去5分之1米,第一次用得较多。
绳长0.5米,第一次用去4分之1为0.125米,第二次用去5分之1米,第二次用得较多。
一根4米长的电线,第一次用去全长的4分之一,第二次用去4分之一米,两次用去的电线长度相比较,(第一次用去较长 )。
C,无法比较。第一次用的长度无法确定,第二次用了0.2米(5分之一米)。
如果题目改为第二次用了5分之一(没有单位),则第一次用的多。
第一次用去整根绳子的四分之一,第二次用掉剩下四分之三的五分之一所以是整根绳子的二十分之三,所以第一次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