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 商业房 的问题

2025-05-17 05:28:37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1.租期三年,房东第二年要转让出租房,租房者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如果你不买(放弃权利),接手人没有必须履行原合同的义务.
2.房东违约索赔金额要根据合同发生额和违约的性质确定.
3.如果政府拆迁,政府的拆迁补偿对象是房产所有者,与租赁者无关.但租赁者如果在租赁合同中对该项未作任何约定,可向房东提出补偿的要求.
4.房东在房子出租期间,又将此房抵押给银行,属房东违约,
可向房东提出索赔.如果房东事先与所抵押的银行有约,可以继续租赁期届满,则不算违约行为.

回答2:

1、转让的话你可以继续做你的生意;
2、违约金你们可以自己协商,法律没有规定;
3、拆迁的话不能获得赔偿;
4、同题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