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司法实践,对于集团犯罪的,人民法院一般根据全案的证据材料综合判断,对于在犯罪集团中为首的,起到组织、策划、指挥整个集团犯罪的,定为首犯,一般是一到两人;对于其他的在犯罪集团中起到主要作用的,定为主犯(当然首犯也属于主犯);其他的积极参与者,对于犯罪起到辅助作用的,定为从犯;对于一般参与者,作用显著较小的,司法机关可能不以犯罪论处。
因此,人民法院对一个集团犯罪中的被告人定罪量刑时,主要考虑的是他对于集团犯罪的作用,细分起来就是参与了多少项犯罪,在各项犯罪中作用是为主还是为从,而公开的身份与职位及公开职位的入职时间可能并不重要。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般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具体量刑看案情,以下是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