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人是朋友,后来甲和丙闹翻了,根据事情的原因乙选择站在甲方,也没和丙有什么交集!现在丙告诉乙

2025-05-08 14: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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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丙属于防卫过当,形式上属故意伤害罪!乙不受法律制裁!甲如果报警,警察那边首先采取立案--调查--和解 毕竟属于民事案件,甲如果要求上诉法庭。法庭直接认定:丙属于防卫过当,以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果我是丙的律师话,我会坚持选择丙属于正当防卫,甲乙两人现场对丙人身作出伤害,丙不得已不采取防卫措施。甲行凶时不慎触到丙的刀刃,导致此次事故!如果是好一点律师话,甲乙都会有罪,翻案不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