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问题并不复杂,鄙人的建议:
一、“可是怕债主把欠条拿去后撕毁然后不承认 那么我们就失去了要钱的凭证了。问一下像这个样子的事情该怎么办?”
先把欠条拿去你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公证,然后拿公证证明去要账,要到账后,在公证证明中附言:“货款收讫,本债务已经履行完毕”云云,把它留给债主。就此,在法律上而言,你们的债权债务关系已经终了。如果对方不放心,可以待你们回去后把原本(已如同一废纸)寄送给债主。
(心细的你,可能还会问:如果对方不给我钱,非法禁锢我,还逼我写出上述内容呢?我也只能回答:请保镖或三五成群的去要债了。呵呵……)
另外,我也看了其他热心朋友的回答,想啰嗦一句:公证处不会去帮你去上门要账。这不在他们合法的业务范围内。
二、“如果说我们拿欠条起诉的话应该到我们地方的法院还是到他们地方的法院?”
如同上面的朋友(高度强)说的“一般是原告就被告原则,在合同签订地或者履行地也是可以的”。简单而直接的方法是,先去你所在地的法院起诉,不受理时再去被告所在地的法院。(递交的资料也就那一套)当然,你要把握诉讼时效,别瞎耽误。
三、“如果我们起诉他们 我们是不是需要请律师 是不是要花费好多的钱?”
你说的案情也不复杂,手上又有欠条,不请律师胜算也大。当然,光说“胜诉”也不实际,最后能不能得到履行最有意义。这还得看被告的性质——实体,还是个体;经济情况等等来分析执行的难度。还有,律师是可以分阶段请的。一审可以请,二审可以请,执行可以请。哪个阶段遇到复杂问题,哪个阶段请,成本也就最低。(但收益是不是最高我可不敢乱说)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如果你感觉拿欠条不安全的话,就复印个几张,拿着复印件给他看。如果他当场就要还钱,让你给欠条,你又没有欠条,你先给他写一个条子,就是证明他已把钱还给你了,这样就算你拿着欠条人家也能证明人家还钱了。然后让家人迅速把欠条邮寄过去,一般快递也就2-3天就到了,到了以后你们把两张条子交换过来就行了。
如果起诉,一般式原告就被告原则,在合同签订地或者履行地也是可以的
直接去法院起诉就是,到合同签订地、履行地和债务人所在地法院都可以。
对方真有心要这么做,私下要帐没什么绝对安全的做法,毕竟你不拿原件去,对方未必愿意还钱。
实在不行,就到法院起诉呗,欠条当庭交给法官,应该不至于被对方撕掉吧。
至于在哪儿起诉,有合同且合同约定了管辖地的,按约定地起诉。
如果没有约定管辖,应该在被告所在地或交货地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