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选举法

2025-05-12 09:3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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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这样的选举无效。因为根据我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四条之规定:选举村民委员会(包括村主任和村副主任)直接提名候选人;村民委员会有选举权的村民的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
第十五条之规定:以威胁、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民行使选举选、被选举权,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大常委会和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举报,有关机关负责调查并依法处理。以威胁、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当选的,其当选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