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有辞职的权利,只需要试用期内提前三天、正式录用后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辞职,并从提交之日起坚持上完三天或一个月的班,即可办理离职手续。这个三天或一个月,就是给用工单位重新招聘的缓冲期,你只要坚持做到了,就是尽到法定义务。至于没招到人,那是人力资源部门的责任,你根本不用替他们擦屁股的。
什么行业,最好交接,职业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