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你工资卡上有所在的银行,登陆该银行的网站,打印你发放工资的清单
证明:公司给你发放的每月工资、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2、有交纳保险的保险卡和交纳记录
3、最好有劳动合同,一步到位
4、要求公司给你个裁员通知
你可以获得以下赔偿:
1、如果未签书面劳动合同,可以获得2008年2月到2009.03月共13个月的工资
2、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获得双倍经济补偿金,4个月的工资
你拿不出来证据证明你工资是2500元的话,可能会按照每月1500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你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数额小,而且是职务行为,公司无权要求你赔偿,更不能以此解除劳动合同
只要你在公司一年以上,如果公司还未与你签定法律合同,法律上视你已与公司签定了无固期限劳动合同,所以不用担心的。
最好是签合同,没签的话,要要求签,看你情况,可以问一下你其他的同事,实在不行,可以跟老板交涉下
没有签订劳务合同 是没有任何赔偿的 这样的事只能找当地的 律师 和劳动部门协商解决 祝好运
先看看自己有无问题,
也就三个月时间,不用花精力去讨气了;
吸取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