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虽然没有签劳动合同,但构成事实劳动关系,可以提供上岗证、工作服、工资单、其他工人证言等作为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
2.没有办理社保,单位有责任,应当为您补缴。发三百已经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了,是绝对不可以的。即使是六百五也可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可以到当地劳动部门查询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3.没有休息过壹天,侵害了您的休息权,单位应当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4.没有合同,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5.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也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你已经从学校毕业,并且没有和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则你和现在的用人单位之间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鉴于你没有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所以第一步你要收集能证明你在单位工作的证据,如工作服、工作证、考勤记录及其他能证明你在该单位工作的材料。
第二,不知你在哪个城市,你可以查一下你们城市的最低工资标准,我估计你老板承诺你的650元的月工资不一定达到你们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样你可以按照最低工资来主张你的劳动报酬。
第三,根据你目前提供的情况,如果你能证明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存在,则你可以提出如下请求:
1、未签劳动合同期间单位应支付你双倍报酬,你可以主张应得部分和已得部分之间的差额;
2、要求单位支付拖欠劳动报酬的赔偿金,按照未付部分的100%主张。
3、要求单位为你交纳社会保险金。
第四,主张权利的途径
1、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2、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了!
不是去法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