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算侵犯人身自由全

2025-05-11 21:4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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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人身自由:也称“身体自由”。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指公民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人身行动完全受自己支配,有不受非法拘禁,逮捕,搜查和侵害的人身自由,它是公民享受其他一切自由的基础和前提,也是公民生存的起码权利,
  人身自由内容包括:
  1、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指公民享有人身不受任何非法搜查、拘禁、逮捕、剥夺、限制的权利。
  2、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指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名誉、姓名、肖像等不容侵犯的权利,具体体现为人格权,如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禁止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3、公民住宅不受侵犯:即住宅安全权,指公民居住、生活的场所不受非法侵入和搜查。
  4、通信自由:指公民通过书信、电话、电信及其它通讯手段,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通信,不受他人干涉的自由。具体指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属私生活秘密与表现行为的自由。包括公民的通信他人不得扣押、隐匿、毁弃,公民通信、通话的内容他人不得私阅或窃听

  从上面这些可以知道,学校的封闭式管理是限制了学生的人身自由,但是你选择了这个学校,是否就意味着你在人生自由权利上的妥协呢?
  其实好好想想,封闭式的学校也有他的好处,可以给你一个安心的环境用于求学。我现在想想,大学时期的那种封闭式氛围,也很让人怀念啊!

回答2:

其实这样是不合理的,但是全国的学校基本都在这么做,没有办法啊。

回答3:

不行~第一:学校有权利实行自己的行政规定,你选择了这样一所封闭式管理的学校,也就默认为你已经接受了这个条件;第二:就目前我国的法制状态,即使你完全有理,由个人想要告倒单位是十分困难的,动辄费经几十年,还会在人生安全、经济等方面遭受重大损失!

回答4:

没有相关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