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句话是错的。宪法的渊源包括以下几点:
宪法典;
宪法性法律,在我国,包括选举法、国旗法、集会游行示威发、民族区域自治法、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法。
宪法惯例,主要是在实际政治生活中已经存在,并成为国家机关、政党及公众普遍遵循,且与宪法具有同等效力的习惯或传统,没有具体的法律形式,大内容涉及国家的根本制度、公民基本权利义务,主要靠舆论监督。
宪法判例,在成文宪法国家,法院不能创设宪法规范,因此宪法判例一般存在于不成文宪法国家。
国际条约,能否成为一国宪法的渊源,主要取决于该国是否参与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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