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条
第38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过的“中国人民对道路交通安全法共和国”;现场指挥的情况下,交警,交警应当按照通行的命令;道路上没有交通信号,应当确保安全,通行无阻的原则下。
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信号灯第38条“中国人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共和国”中说:当
(一)绿灯允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可以不妨碍直行车辆,行人的释放;
(2)当黄色光,已越过车辆可以继续使用的停止线;
(3)红灯,禁止车辆驶入。
没有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路口设置非机动车和行人的交通应表示,根据车辆的灯光。
红灯,右转车辆在不影响车辆被释放,行人的情况下,可以通过。
不算这不是闯红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