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地税代开了发票,还要再申报缴税吗

2025-05-08 06: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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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税务局代开发票时已交税需要申报。

  全部收入计算应纳税额、已开票税款填已缴,应缴减已缴的余额填本期应补。

  纳税申报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的期限和内容向税务机关提交有关纳税事项书面报告的法律行为,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承担法律责任的主要依据,是税务机关税收管理信息的主要来源和税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纳税申报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主要内容包括:税种、税目、应纳税项目或者应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项目、适用税率或者单位税额、计税依据、扣除项目及标准、应纳税额或者应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额、税款所属期限等。纳税申报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发生法定纳税义务后,按照税法或税务机关相关行政法规所规定的内容,在申报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有关纳税事项及应缴税款的法律行为。

  在营业税申报表的16列填写代开发票时缴纳的营业税额,最终计算本期应缴税额。其他不变。

  营业税是对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

  营业税业务应填列《营业税纳税申报表》予以申报缴纳税款。

  在地税代开发票,根据规定,应予先缴纳对应税款才能开具发票。

  月末填列营业税纳税申报表时,按《营业税纳税申报表填列说明》,这种在税局代开发票时就缴纳营业税属于“已缴本期应纳税额”,对应填写在第16列,然后计算15列=16+17+18

  最后,计算第20列,20=11-14-16-17,得出当期最终要缴纳的营业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