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具体分析如下:
一、所谓有限责任,是就股东的经济责任而言
《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抽逃出资,不仅有经济责任,还有刑事责任
《刑法》
第一百五十九条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
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适用于股东瑕疵出资和抽逃出资,股东瑕疵出资和抽逃出资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或至少在其出资不足、不实或抽逃出资的限额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