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在父母指示下行凶致他人受伤应当付什么法律责任?

2025-05-12 18:4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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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首先要看未成年人年龄,根据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负刑事责任。”
未成年人,未满十四岁其不负刑事责任,但其父母教唆犯罪构成共同犯罪,其父母要负刑事责任。而如果未成年人已满十四周岁,并且达到致人重伤或死亡的程度,其本人需要负刑事责任,其父母也需要负刑事责任。

回答2:

未成年人是不负法律责任的,家长要给这个受伤的人赔偿,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这些钱都要这个家长出。

回答3:

如果说一个卫生间人在父母的指示下行凶,然后致他人受伤的话,首先孩子一定会送进少管所进行管教的,其次父母一定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的。

回答4:

未成年人如果在父母的指示下行凶的话,那么首先说监护人一定会负责任,而且孩子也会被送到少管所进行。接受管理,当成年之后,如果服刑没有期满的话会被送至监狱。

回答5:

未成年可能会免受法律处罚,但是其监护人要付法律责任的,尤其是支使孩子的这种父母,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这样的父母也是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