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只需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辞职途径都是现行劳动法明文规定了的,是合法的,如公司不批你也可以依法自行离职,且不用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工资的问题你就更不用担心了,只要有证据,劳动局会帮你解决的
找劳动局
不行
告他
肯定不会走这条路
代价太高
自离吧
您可以到当地村委会劳动服务站投诉,尽可能拿到有部门班长以上签名的辞工单。劳动服务站会给处理的。不过可能还要等一个月的时间,因为辞工要提前一个月的。
找劳动局解决问题!
如果不行就告他,要用法律保护自已!
2008年后的法律很好的,特别是深圳。
不要自离开,那样你贡献的几年就白送给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