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答案是这在辽阳可能是很正常的。因为辽阳的公安和全国别的地方有点不一样。以下是我在文圣区南门派出所的亲身经历。
举报人是沈阳人,在工作中了解到一起长期伪造学位证明向外专部门骗取外国人工作卡的犯罪行为。举报人立即向沈阳市公安局报案。沈阳市出入境部门立即对辖区的“外国人三非”问题依法行政立案处理,并给举报人解释了伪造学位证明属于刑事犯罪且犯罪行为发生在辽阳需辽阳公安机关刑事立案处理。
2019年12月2日举报人从沈阳去辽阳,11:00 到达南门派出所。与值班民警说明来意后,值班马警官确认涉案培训机构是本所管辖,请示值班领导后值班所长在大厅接警室接见举报人,在场有三名公安人员,三名举报同行人员。值班所长简单了解来意后表示“教育局是培训机构的主管部门,先去教育局举报,教育局查实后由教育局报警。”举报人表达“对犯罪行为线索、证据的举报是公民的义务,刑事犯罪问题就该公安机关处理。举报内容已提供了清晰的犯罪事实描述,包括犯罪行为的目的、手段、假资料的用途及去向、伪造公文犯罪行为的指挥链条、自己是人证,其他关键证人有哪些,关键物证的获取方式等清晰线索。”值班所长继续坚持要求举报人去教育局举报,并多次明确本单位不接受本案的举报。
举报人多次要求提供《报案受理回执》,值班所长明确答复“不能提供”;
举报人多次建议做笔录,值班所长明确答复“不需要、不给做”;
举报人多次要求派出所收留举报人提供的书面举报信,值班所长明确答复“拒绝接收”。
直到11:30举报人离开南门派出所,公安人员甚至连举报人的姓名都没问,一字不记、片纸不留。
现在的某些人,是吃老百姓,喝老百姓不为老百姓办实事。空帔一身老虎皮,却象狗熊一样不办案。怕担责任,无所事事,不作为。对此我是身有感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