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能定性为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罪!

2025-05-06 07:18:09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一、补充提问:我一个以前的朋友一年前借了我一个手机,但是一年多了都没还,最近我想起来了去找他了他说已经给弄丢了,我的手机买的时候是1000快,现在3~4百块就能买到,他说要用3~4百给我买个新的,但是我不同意,请问他的行为能算得上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罪吗?我有权向他索赔1000快吗?如果不能为什么?如果够得上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罪我能上诉吗?
  忘了说了,我的手机发票已经丢了,如果要上诉怎么办?
  二、解答:此行为不能认定侵占罪。因为对方没有“拒不交还、占为已有”的故意,只是在交还过程中因价值问题产生的异议引起的经济纠纷。
  三、侵占罪的构成: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犯罪对象只限于三种财物:一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二是他人的遗忘物,遗忘物不等于遗失物,也不同于遗弃物;三是他人的埋藏物。

回答2: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侵占罪的构成包括借用物。但是本法中的财物主要指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购物卡,代金券,电话卡,手机充值卡等。主要是指现金或者等同于现金而使用的这些东西。我觉得你这里的手机不属于财物。而且数额也不符合要求。并且你的手机发票丢了,证据也很不足。很难上诉,就算上诉也很难打赢官司。
我劝你 宽容些 放弃吧。

回答3:

涉嫌侵占罪,你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并且要求返还财产。

回答4:

根本就够不上犯罪,因为人家是遗失了,而没有非法占有的故意,
你还是大度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