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别人打架,别人先动手,在派出所签订和解协议书后,双方各自付自己的医疗费,但离开派出所到医院检查...

2025-04-21 23:19:23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派出所的调解太仓促,你可以去起诉,告对方故意伤害罪的。
  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5.2.4 轻伤二级o)鼻骨粉碎性骨折;双侧鼻骨骨折;鼻骨骨折合并上颌骨额突骨折;鼻骨骨折合并鼻中隔骨折;双侧上颌骨额突骨折。”鼻骨粉碎性骨折可以定为轻伤二级。如果不服调解,可以重新调解甚至告对方故意伤害罪,同时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
  1、关于刑事责任的问题。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关于民事赔偿的问题。
  可要求对方赔偿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财产损失等,如果经过鉴定伤者构成伤残,还需要赔偿伤残赔偿金。

回答2:

如果坚定为轻伤,可以要求公安机关从新立案,因为出现了新情况,因为鉴和解协议的时候你并不知道自己鼻子粉碎性骨折,如果不立案的话,你去法院咨询一下,看可不可以提起自诉,如果都不受理,就认了吧。

回答3:

可以,你应该先进行人体损伤学鉴定,看是否属于轻伤。
如果是鼻骨骨折的,就是轻伤。
你可以直接找派出所,要求鉴定。

回答4:

可以再去派出所反映情况

回答5:

可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