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图,当车速在约为10至80 km/h (5至505050 MPH)的范围内时,前方防撞紧急制动系统工作。
当车辆行驶速度超过约60 km/h (37 MPH)时,该系统将不会因静止车辆或行人而启动。
如果检测到有发生前向碰撞的危险,前方防撞紧急制动系统将通过闪烁警告提供蜂鸣警告并施加部分制动来向驾驶员提供第一次警告。
如果驾驶员的防撞操作不充分且发生碰撞的危险增大,该系统发出第二次视觉警告和蜂鸣警告,并在即将碰撞前施加更强的制动。
当前方防撞紧急制动系统执行制动时,车辆制动灯点亮。根据车速和车辆与前方车辆或行人的距离,以及行驶条件和路况,该系统可帮助驾驶员避免前向碰撞或在碰撞不可避免的情况下减轻碰撞的后果。如果驾驶员正在操控方向盘、加速或制动,则前方防撞紧急制动系统将延迟起作用或将不起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