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驶摩托车把人撞成重伤地构成交通肇事罪吗?

2025-05-06 02: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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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好,这种情况构成交通肇事罪。主要依据是《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二款第一项。 但是对方坐不坐牢,还需要你们对这件事处理的态度。你们这种情况属于刑事和解的范围,《刑诉》第二百七十七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你们可以和解达成一致。

回答2:

这种情况,对方的做法属于比较恶劣的!不赶快停车救人,还在斑马线上拖行一段,难怪你妈妈的伤势严重了。

对方的行为应当构成交通肇事罪!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所以,对方应当构成交通肇事罪的。

但这种犯罪如何处理,主要取决于你的态度,你如果愿意对他进行谅解,在法律上也可以不判刑
的。
如果你坚决向公安机关要求按照法律规定来处理,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刑事案件的办理程序,对其
进行刑事侦查并交法院进行判刑!

回答3: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事故发生所起的作用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如果摩托车驾驶人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并具有法定情形的,则涉嫌交通肇事罪,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