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或到公安交管部门业务窗口,解除已备案非本人机动车的备案关系。登录“交管12123”手机APP后,按照以下步骤操作:点击首页左上角【机动车】→点击【全部机动车】→选择待解除备案的机动车→点击【解除备案此车辆】。同一机动车解除备案后再重新备案的,备案时间将更新为最近一次备案时间。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38条之规定:
机动车驾驶证记载的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发生变化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此次平台完善后,需要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驾驶人可通过交管12123app进行。驾驶人可自主选择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或者通过“交管12123”备案非本人名下的机动车,备案后,可以处理自备案之日起发生的有记分且单笔罚款金额不超过200元的交通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