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今年8月23号在工厂上班工伤,去医院治疗脚筋砸断两根,住院32天出院在家休养到10月20号能

2025-05-05 22: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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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工伤赔偿需要经过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伤残等级鉴定)两个程序后,才能赔偿,由于存在地区间差异,具体的时间不好一概而论!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之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3.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如果体内有钢钉、钢板一类的内固定器材的,需拆除后才可以做劳动能力鉴定(除非医生书面证明体内的钢钉、钢板一类的内固定器材不需要拆除,一直留着体内的情况以外),然后按照伤残等级向用人单位索要伤残赔偿;
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做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5.由于你对伤情描述的不清,无法对伤残等级和赔偿数额进行估算,但是,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14十级伤残标准第十三项之规定,只有四肢大关节肌腱及韧带撕裂伤术后遗留轻度功能障碍的才能鉴定为十级伤残,你可以参考一下!
6.因为各个地区在提交申请材料及程序上存在些许差异,建议申请前先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