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刑事案件没有立案被害人不要求立案能否不立案

2025-05-11 05: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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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 如果数额较大或者是扒窃、入室盗窃的情况,构成盗窃罪。盗窃罪是公诉案件,由检察院提起公诉,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

  2. 如果行为人积极退赔,认罪悔罪,情节轻微,有被害人的谅解,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于刑事处罚,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行政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第七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必要时,由有关部门予以行政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二)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三)被害人谅解的;
(四)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回答2:

  如果已经报案,公安机关已经介入侦查阶段,被害人是没有权利撤销案件的。
  因为盗窃属于公诉案件,达到立案标注就是必须要立案的,这点不同于自诉案件,自述案件告才处理,不告不处理,例如,甲将乙打成轻伤,但二人达成谅解,乙对甲给自己造成的伤害不予追求,那么法院就无权追求甲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