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遇到侵害委托人利益的黒心律师可拒绝其继续辩护或代理,我国《律师法》规定,第三十二条 委托人可以拒绝已委托的律师为其继续辩护或者代理,同时可以另行委托律师担任辩护人或者代理人。
2、同时可向律师协会或当地司法局予以投诉或控告,根据具体情节结合《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广东胡律师:
律师办案子不会走一步跟你们说一步的,而是你们既然你们请了律师就应该相信律师,而不是一味的把所有责任都归结在律师上面的。
现在这个情况是律师主动跟你们提出解除合同,你们可以要求律师退费,要不退上当地律协举报此律师。
如果当事人认为律师黑心或者对律师有意见的话可以向改律师所在地的律师协会及市级司法局举报和检举,如果调查属实律师则会受到相关处罚,比如停止执业,收回律师资格,触犯法律的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