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过程中,一名警察枪支走火无意击中另一名警察,该由谁来承担一切责任?

2025-05-08 18:3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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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办案过程中,一名警察枪支走火无意击中另一名警察,同时执行公务,如果没有违反《枪支使用管理条例》,正常用枪,那么可以申请工伤的,走火的警员只要是合法使用枪支,没有失误的地方,没有什么好处罚的,不存在故意或是放任的行为。枪支和子弹要经过鉴定,证明是否正常使用,查明为什么走火。
【工伤办理程序】《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1、【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停工留薪期】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工伤鉴定】职工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护理依赖等级鉴定,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有关(病历)资料。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国家标准GB/T 16180—2006 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送达申请
鉴定的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并给职工颁发《职工伤残证》。
4、【工伤待遇】按照伤残等级到当地社会保险机构领取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回答2:

我来回答。
首先确定了是走火吧~其实这就是工作上的一次安全事故,只不过因为是用枪,听起来好像比一般的工作事故要严重而已。同时执行公务,如果没有违反《枪支使用管理条例》,正常用枪,那么可以申请工伤的,工伤的话,如死亡这样的情况,赔偿款是根据工作时间啊~~家庭情况啊~~一次性赔偿几倍的工资,比如,还有20年退休,每个月工作是1000元,就是20*1000*N倍(n可能是1啦),其他比如要求给遗孀安排工作,照顾子女上大学等等都是可以谈的。也可以视情况要求追认烈士。
走火的警员只要是合法使用枪支,没有失误的地方,没有什么好处罚的,不存在故意或是放任的行为。枪支和子弹要经过鉴定,证明是否正常使用,查明为什么走火啊~~
希望有点点帮助。

回答3:

对方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应当由单位承担责任。

回答4:

如果排除了是那名警员认为疏忽造成走火伤人的情况,那就只是一件意外事件,至于抚恤善后问题,应该提交当地公安分局处理了!不过,他们应该有人情味的。如果是由于人为或者疏忽大意造成的,性质就不同了!

回答5:

主要看有没有违反 枪支使用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