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是什么时候报?

2025-05-10 04:4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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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总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之规定:“ 税收征管法及本细则所规定期限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满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在期限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54条第2款的规定,“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

因此,你在每年的5月31日(2009年5月31日是星期日,所以延长至6月1日)以前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同时报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都是合法的。

回答2:

按季度申报,年初对上一年度做汇算清缴

回答3:

按照所得税法规定,每个季度预缴一次,年度汇算请教,预缴时间一般是季度后第一个月的15日前,遇有法定节假日顺延;年度汇算请教一般是5月31日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