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
肇事逃逸的构成条件主要有:肇事人知道自己造成了交通事故,即行为人在逃逸时必须明知自己的行为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这是行为人的主观认知因素。《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04 号)第八十五条有规定:
【第八十五条】 本规定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
责任方弃之不顾受害者,属肇事逃逸,界定范围,
撞到人,不管死活,开车走人,就是肇事逃逸。
就是开车撞了人跑了
开车撞到人,逃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