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您好,加分事宜如下:
①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服务基层项目(包括“三支一扶”、“服务社区”、“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村官”等)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可享有笔试成绩加分待遇。其中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的加分条件和标准按照闽人发[2006]10号执行,“三支一扶”的加分条件和标准按照闽委办[2006]73号执行,“志愿服务西部”和“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的加分条件和标准按照闽委联[2007]7号执行,大学生村官的加分条件和标准按照闽委组通[2013]86号执行,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加分条件和标准按照闽政办[2013]87号执行。报考“专门职位”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不另加分。
②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方可享受加分待遇。
③漳州市常住户口或漳州生源的未就业毕业生不另加分。
④以上加分可以累计,但最高不得超过10分。笔试成绩加分不受满分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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