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前可以立遗嘱不把死亡补发的四十个月工资留给配偶吗?

2025-05-12 17:3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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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自2004年10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照以下标准执行:烈士为本人生前8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回答2:

理论上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