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开超市用交国税?

2025-05-08 22: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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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小超市属于个体工商户,国税方面主要触及增值税。通常实行“双定”征收方式。 2、“双定”征收方式,是税务机关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相干规定,对个体工商户在1定经营时期、经营地点、经营范围内的应纳税经营额或所得额进行核定,并以此为计税根据,肯定其应纳税额的1种征收方式。 3、实行“双定”方式征收增值税的,税务机关1般根据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经营区域、经营内容、行业特点、管理水同等因素核定定额。 4、关键要看是不是到达了起征点。如果不达起征点,可以避免交增值税!!5、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行细则第3107条: 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 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以下: (1)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2000⑸000元; (2)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1500⑶000元; (3)顺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150⑵00元。 前款所称销售额,是指本细则第310条第1款所称小范围纳税人的销售额。 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国家税务局应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肯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6、核定定额依照自行申报、调查核实、核定定额、定额公示、定额核准、下达定额、公布定额等7个程序进行。 如果不到达起征点的话,税务机关就没法律根据征税。定税要先填制核定表,需要个体工商户签字确认。如果没经过以上核定程序的,不能直接下发催缴税款通知书。 7、双定额不是1直不变的,如果经营情况产生变化了,可以申请重新核定定额。不达起征点就免税。 查看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