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7年保定市大气污染治理“十大工程”减排措施的有关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自2017年10月9日0时起,高碑店市与北京市、天津市同步轮换限行尾号,时间周期为:2017年10月9日至2018年1月7日,具体措施如下:
星期一:限行尾号1和6
星期二:限行尾号2和7
星期三:限行尾号3和8
星期四:限行尾号4和9
星期五:限行尾号5和0
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限行依据。
限行区域:107国道以东、安泰路以南、世纪路和七一路以北、中华大街以西(不含以上道路)的市区内所有道路。
限行时段:
工作日:每日7:00至20:00,双休日及节假日不限行,特殊时段及重污染天气I级红色预警期间限行措施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