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他拿了我笔钱,然后我让他写了借条,是婚前借的。办理离婚的时候我就没提这个钱。他到法院说我放弃

2025-05-08 15: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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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有点难度算什么话?呵呵~~
婚前,是民事借贷,未约定还款日期的话,你随时可以主张还款,但是,理论上不得超过时效。约定还款日期的,还款日期后两年的时效。超过时效的,丧失胜诉权。没有超过的依然可以主张。
时效内结婚的,适用终止规定,属于因“财产混同”导致的权利主张障碍,离婚后,障碍消失,如果此时已过诉讼时效,你有自离婚生效后6个月的宽限期。

所以,满足以上条件,你还是有希望的。

回答2:

你与他之间是借贷法律关系,如果没有超过诉讼时效,你是可以主张权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