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更换后之前的刑事责任谁承担?

2025-05-14 01:37:55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
首先,你的描述在法律上有歧义,在法律上,法人是在法律上人格化了的、依法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并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社会组织。可能你想表达的是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是依法代表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如:厂长、董事长、总经理等)。
法定代表人更换,不影响刑事责任的承担,我国法律实行双罚制,即法人犯罪,法人要承担责任,这个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也要承担责任。
法律规定: 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除法人承担责任外, 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 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二) 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三) 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四) 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五) 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六) 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上述法律条款中的法定代表人是指在企业犯罪时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并不是以后更换法定代表人了新的法定代表人还承担责任。

回答2:

公司作为独立的法律主体,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并以其自身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履行义务。而法定代表人则是公司的代表,代表公司进行民商事活动,其行为的法律效果归属于公司。因此,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法定代表人的变更也不会影响公司债务的承担。在实践中,法定代表人可能会由于以下两种情形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一是法定代表人同时作为公司股东,在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的情况下,应当在未履行出资或抽逃出资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二是法定代表人为公司债务提供担保的,其担保责任不因卸任法定代表人而消灭,仍应继续承担担保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