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医院具体补偿标准
乡镇卫生院:起付线维持100元,报销比例从80%提高到90%;
县级二级以下医院(含二级):起付线维持400元,报销比例从70%提高至80%;
市级二级以下医院(含二级):起付线从1000元降低到700元,报销比例从65%提高为70%;
市级三级医院:起付线维持1000元,报销比例从65%提高为70%;
省级二级以下医院(含二级):起付线从1500元降低为1000元,报销比例维持65%;
省级三级医院:起付线从1500元增加为2000元,报销比例维持65%。
省外医院:起付线从1500元增加为2000元,报销比例65%。
最高封顶线为15万元
2013年洛阳市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比例是%50
各级医院各个地方报的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