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血库存量紧张的情况下,医生可以动员亲属采取血液置换的方法来保障病人的用血。也就是说,可以动员亲属以无偿献血的方式提供部分血液,与血库适宜的标准血液进行“置换“,由此保障病人全部用血。 这是卫生部下达关于临床输血规范的文件中有明确说明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十五条 为保障公民临床急救用血的需要,国家提倡并指导择期手术的患者自身储血,动员家庭、亲友、所在单位以及社会互助献血。朋友家老人在县城医院需要输血,应该不是急救用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