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竞业禁止的定义来看:是指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已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
分析:竞业禁止是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才开始。
二、从竞业禁止的对象来看:
竞业禁止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分析:竞业禁止针对的是部分人员,而员工手册针对的是全体员工。
三、从竞业禁止的必备条件来看:竞业禁止的补偿金不可以包括在工资中,必须是离职后,按月发给。
分析:如果没有按月发给竞业禁止的补偿金,即便有约定,约定也是无效的,员工可以不遵守。
竞业限制的协议是解除劳动关系后的两年,所以你12月份离职,还是要受该竞业限制的约束,至于经济补偿金的问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1、2013年签订的竟业补偿协议,2019年12月份离职,还存在法律效力。
2、竞业禁止的补偿金不可以包括在工资中,必须是离职后,按月发给。如果单位不支付补偿金,属于单位没有履行协议,你也可以不遵守协议内容。因为是单位先违约。
这个,还是应该尊守的。赔偿,再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