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胡律师:
相关法律已明文规定,任何个人及组织都无权搜他人的身,你老师这明显就是违法行为。
1、去教育局举报投诉;
2、被搜身的学生找家长一起去法院对该老师进行起诉。
这不是废话么,老师当然没有权利搜身,除了国安与公安等行使侦查权的机关外,其他任单位与个人都无权
可以向法院起诉,或者聘请律师给学校发律师函,要去学校停止侵权行为,赔礼道歉。
绝对的侵犯学生的 隐私。 虽然我没学习过法律。 但我是知道的
这些老师都是干什么的啊
晕死了啊,难道都没有管的啊
真是的,还有没有天理了,而且还偷看学生的日记啊
难道这些老师都是叫我们这么作的吗,不够丢人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