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教是一项中国独有且非常不合理的的惩罚措施,有罪就让人坐牢,无罪有释放,非得搞一个什么劳教,名义上比坐牢好听点,实际跟监狱还不是一样的,相信在一些注重人权的人士的努力下,国家会废除劳教制度。
劳教是直接由公安机关做出的行政处罚,不经过检查院和法院,处于劳教是重了,可能是因为情节或影响较恶劣吧!
有关劳教法规规定,在因规定罪名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后5年内,或因规定违法行为被处以劳动教养、行政拘留、罚款执行期满后三年内,又犯规定罪名或违法行为的,可以处以劳动教养,如果违法行为人有故意伤害或寻衅滋事前科,,再次因寻衅滋事或殴打他人治安处罚的,可以劳教,但应撤销治安处罚,并退回罚款
可以提起行政复议的。
是工作没做到家吧?